《律師男孩》
Lawyer Boy
作者:瑞克.雷克斯 (Rick Lax)
出版社:樂果文化
出版日期:2010/07/01
大學畢業後,瑞克返家與雙親同住。他鎮日無所事事,每天分內事不外乎吃父母的食物、坐父
母的沙發、以及看電視節目《價格猜猜猜》(The Price is
Right),其餘時間全花在練習紙牌把戲與繩技上。儘管這位業餘魔術師能打出四種不同的活結,打起領帶來卻手忙腳亂。
瑞克的父親是個事業有成的密西根律師,看不下去他整天遊手好閒,命他出社會工作。然而,瑞克不想就這樣投身職場,只好選擇進法學院就讀。
在
《律師男孩》一書中,瑞克描述自己如何從一個少不更事的男孩,成為法學界的一員。他以魔術師的手法順利擺平課業,學習如何成為一位律師,同時避免成為父親
的翻版。這段法學院巡禮雖然一路走來精疲力盡,動不動就會怒氣沖天,卻也時常充滿驚喜。瑞克的敘述方式令人發噱,肆無忌憚,簡直如同犯罪。
這是個懷抱著魔術師夢想的不知天高地厚天真男孩,蛻變(還是淪落?)成法學院學生的心情紀錄。
先不管書介寫了什麼,打開第一頁看到瑞克介紹自己的父親從事屠宰業開始,我就饒有興味地一口氣看完這本書。關於律師這一行的笑話太多,不過律師們在變得如此沒有「人性」之前究竟遭受到什麼樣的待遇,卻從來沒有人詳細介紹過。只能說,對於《律師男孩》忠實呈現了天真善良的有志青年們,讓法學院非人生活摧殘到轉性的血淚過程,真讓我感到心有戚戚焉吶!(大笑)
我那史丹佛環工畢業的法律文件寫作老師招認,他是因為對前途感到困惑,為了思索「生命的目的」而決定辭掉高薪工作進法學院。
而瑞克的壓力則來自四面八方,光看他列出的那一家子全是律師的親友名單,就不難想見將他進法學院視為「想當然爾」,頻頻投來的關愛眼神是多麼沈重的負擔了。該說是情非得以,還是將計就計?總之為了逃避就業,被雷打到的瑞克也自動自發的認真起來,搞定了正常人視為畏途的LSAT,前進帝博法學院。
不過進了廟門才是修行的開始。Marbury v. Madison 是每個讀過美國憲法的學生都必定熟知的司法判例,J. Marshall 大法官精闢又極富技巧性的法理分析(legal reasoning),不僅巧妙化解讓法院陷入腹背受敵的危機,更從此確立了聯邦最高法院解釋憲法的最終權威地位,是極其精彩的傑作。
然而被冗長的判決書搞到七葷八素的瑞克卻推斷:「首席法官約翰.馬歇爾以希臘文寫下他的司法判決書,然後摩爾法官再將他翻譯成拉丁文,然後再由派特森法官翻譯成英文。」
這段話完全道出了菜鳥法律生面對司法判例的心聲了呀!否則你怎麼解釋那樣詰屈聱牙的文字呢?
帝博的課餘生活同樣很精彩,來自各方的英雄好漢齊聚一堂,人物背景迥異又性格鮮明,在激烈競爭中仍存在著獨立自重的友情。瑞克在學業和愛情中掙扎擺盪,一方面又對熱愛的魔術念念不忘,雖然相當辛苦,但日後想起必然非常有意思,就像我那位非常紳士的 Torts 老師,據說他在就讀法學院的三年裡,社交娛樂都減到最低程度,常常不知東方之既白。電影?那更是三年裡沒看過半次。
法律生的心酸誰人知啊......
看著瑞克的故事,一邊隨著他詼諧的筆觸爆笑出聲,一邊彷彿重回跟法學院課業拼搏的時光。
永遠都記得那個跟 McCulloch v. Maryland 判例纏鬥的秋日午後,Marshall 大法官(又是 Marshall!!!)某個長達八行,包含六個子句的句子,讓我看到腦袋空白,兩眼發直。那是個連我主修英國文學的美國死黨都舉雙手投降的句子啊!我說我說,就不能好好講英文嗎?各位親愛的大法官們!(狂笑)
這本書我推薦給痛很律師、敬佩律師(這種人應該為數不多)、想了解律師的變態性格、嚮往成為律師的人,看完後,你就會明白一切事出有因,基於人道立場,或者還能激起你對律師的一點同情心?別忘了,在成為兇猛如鯊魚,狡獪如豺狼的律師之前,法律生們,也都曾有著良善天真的過去啊啊啊啊啊啊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