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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距離我家最近的圖書館走路大概十分鐘左右,由於是布魯克林區的中央圖書館,除了建築相當具規模,空間開闊,環境清幽之外,館藏和其他軟體設施也非常周全,無線網路速度飛快,還有公用電腦,和六七間大小不一可以免費登記使用的獨立會議室,因此就算館內的繁體中文書少得可憐,我還是非常喜歡到這裡消磨時間。

     紐約人使用圖書館的習慣大致上和在加拿大時的感覺一樣,館內飲食不限於咖啡廳所在的區域,可以交談,可以接電話,要不是桌椅多到用不完,我想席地或坐或臥應該也沒人會管你。但即使這麼放任自由,整間圖書館還是乾淨到發亮,包括洗手間裡,或者這就是住民素質和公德心的一種體現吧?

    上午收到一封圖書館系統自動寄送的郵件,提醒我有兩本書在三天後即將到期,其中一本我已經讀過兩次,正準備明天就去歸還;但另一本日本學者所著,談漢字起源和發展的厚實精裝書,雖然內容十分精彩,個人也非常喜愛,但說實在沒辦法一次讀太多,讀過一段之後,總覺得需要一點時間好讓腦袋消化和沈澱,儘管已經線上續借過一次,至今仍剩下約四分之一尚未閱畢。只是依照台灣圖書館的規定和經驗來看,只要續借過後勢必得將書還回去,雖然覺得可惜,但也莫可奈何,因為規定就是規定。 

    於是剛剛我上圖書館網站查了一下其他書籍的到期日,也順便確認目前手上究竟借了多少本書。不知道是出於什麼理由,我下意識的勾選了即將到期的兩本書籍,按下續借選項,接著只見畫面上跳出了:『續借成功』的訊息,電腦螢幕前的我小小的傻眼...

    開始忙不迭地認真翻查起圖書館的借書規定,才發現在這裡所謂的續借是,只要借書人帳戶下沒有積欠逾期未還罰金,或是欲續借的書籍本身沒有其他人設定預留的話,就可以一直續借下去,續借次數可達九十九次。換句話說,以每次借閱期限二十一天來計算的話,總共可以長達兩千零七十九天,或者說,將近五年七個月之久。順道一提,布魯克林圖書館的借閱書籍上限是九十九本。

      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達的是什麼了...嗯...只是這樣將近無限的借閱期限,是不是...太過寬宏了呀?!(不過我想應該沒有人會真的這樣做吧?)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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